
专业团队
杜嘉敏
合伙人
clareto@dehenglaw.com.hk
概要
杜嘉敏律师是拥有香港律师执业资格的事务律师。杜律师于香港城市大学获法律博士学位及香港法学专业证书。
杜律师专注处理企业融资、并购及一般公司商务事务,其资本市场经验涵盖首次公开发行、就《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下之全面要约及上市后融资安排。就首次公开发行及收购交易工作而言,她曾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GEM多项首次公开招股及要约收购项目中,分别代表申请上市公司、要约人、被收购公司及保荐人。就上市后融资及收购相关事项而言,她亦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包括配股、供股、直接认购(涵盖股份及可换股证券)以及因收购或股份回购而触发全面要约义务之合规及交易结构设计。此外,她亦为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GEM上市的发行人,就《上市规则》及《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下之合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代表项目
并购及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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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一家于中国提供应用性能管理解决方案及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网络系统之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的香港上市公司,就配售新股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所得款项约1亿港元,以助其开发新技术以及开拓新的海外虚拟资产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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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一家主要从事奇趣精品、装饰品及玩具产品之制造及销售的香港上市公司协助其完成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之供股事项,以助其募得款项主要用以发展其现有业务之余,发掘与人工智能大型模型相关之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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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一家于中国及香港从事产业投资、标准化投资业务、非标准投资业务及牌照金融服务,且于香港上市的山东省国企,作为要约人收购另一家主要于中国从 事光伏发电业务、风力发电业务及清洁供暖业务之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且于香港上市的山东省国企之进一步权益,并构成收购方的主要及关联交易,交易代价约为5.4亿港元,并就其触发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项目,以及相关的收购款融资及要约款融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按要约价计算约值1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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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一家主要从事中国境内城市服务、危险废物处理业务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业务,且于香港上市的北京省国企子公司,作为买方,透过收购可换股债券,以收购另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子公司之全部权益,该子公司主要从事环境卫生服务提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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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一家主要于中国从事光伏发电业务、风力发电业务及清洁供暖业务之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且于香港上市的山东省国企,就该公司透过增资方式为其附属公司引入策略投资者,而构成视作出售交易,提供法律意见,该项目构成非常重大出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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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唐潼金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99),协助其完成以部分包销基准进行之供股事项,当中亦涉及股本重组、更改每手买卖单位、有关包销协议之关连交易、特别交易以及申请清洗豁免。
资本市场
担任保荐人的香港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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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润华生活服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55)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担任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作为独家保荐人的香港法律顾问。润华生活的主营业务为于中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集中于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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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泛远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16)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担任中毅资本有限公司作为独家保荐人的香港法律顾问。泛远国际的主营业务为于中国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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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升辉清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21)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担任信达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作为独家保荐人的香港法律顾问。升辉清洁主营业务为于中国提供清洁及维护服务,并为广东省具规模的物业清洁服务供货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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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和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93)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担任西证(香港)融资有限公司作为独家保荐人的香港法律顾问。和泓服务的主营业务为于中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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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勋龙汽车轻量化应用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30)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担任博思融资有限公司作为独家保荐人的香港法律顾问。勋龙的主营业务为于中国从事客制化模具之开发及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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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恒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19)于香港联交所 GEM 上市项目中,担任天财资本国际有限公司作为独家保荐人的香港法律顾问。恒伟集团的主营业务为 OEM╱ODM 腕表制造。
担任上市企业的香港法律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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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C-Link Squared Limited(股份代号:1463)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的香港法律顾问。C-Link 为一家主要于马来西亚提供文件管理外判服务及相关软件应用与企业解决解决方案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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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信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48)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的香港法律顾问。信源企业的主营业务为提供油轮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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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 WAC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8619)于香港联交所 GEM 上市项目中的香港法律顾问。WAC 的主营业务为提供建筑工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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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永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49)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的香港法律顾问。恒港集团的主营业务为提供香港水路贸易及货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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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59)(H 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的香港法律顾问。巨匠建设的主营业务为于中国从事建筑承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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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中国宇天控股有限公司(已退市,前股份代号:8230)于香港联交所GEM上市项目中的香港法律顾问。中国宇天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中国工业镀膜玻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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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27)(H 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的香港法律顾问。天洁环境的主营业务为在中国提供大气污染防治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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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99)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中的香港法律顾问。新明中国的主营业务为于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