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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队
概要
鄭晴律師於2022年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律師資格。她於 2018 年在香港大學獲得法學士學位,並於 2019年在同一所大學取得法律專業證書。
鄭律師曾協助處理各種訴訟案件,包括債務追討、破產清盤、勞資糾紛及跨境執行判決。她亦有草擬遺囑和處理非爭議性的遺囑認證及無遺囑認證、租約,及草擬商業合同的經驗。
代表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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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公司清盤人針對公司相關方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 32 章) 第 286B條向法庭申請提交文件的命令,以及向法庭申請批准以公司名義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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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一位上市公司前獨立非執行董事於一宗有關違反董事責任及違法手段串謀的案件中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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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銀行針對債務人取得資產凍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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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銀行於債務人撤銷《法定要求償債書》的申請及其上訴程序中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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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銀行處理債務追討訴訟、按揭訴訟、破產及清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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