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概要
袁咏琳律师是拥有香港律师执业资格的事务律师。袁律师毕业于香港大学,并荣获社会科学学士(政治学与法学)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
袁律师主要就企业上市及融资项目、上市公司遵从上市规则合规事宜、收购合并及以及一般商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袁律师通晓流利英语、广东话及普通话。
代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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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配售代理国投证券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助力西藏水资源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15)完成价值1.1亿港元的增发配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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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猫屎咖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69),协助其完成增发配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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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2),协助其完成增发配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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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香港法律顾问助力汇能集团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39)进行企业救助计划,包括向其关连人士及债权人共计发行1,700,940,000股新股,约占汇能集团完成发行前已发行股本约256.63%。公司认为企业救助计划如一经落实,将解决破产风险;并代表新控股股东成功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清洗豁免,无需作出全面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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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疏浚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71)就其发行价值港币1.02亿元股份予董事兼主要股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代表该董事兼主要股东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清洗豁免,无需作出全面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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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由阿仕特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由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26)的大股东及若干执行董事拥有的振捷有限公司收购同景新能源全部已发行股份的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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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要约公司)(股份代号:1682)参与驕陽國際有限公司收购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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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丰盛融资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以协助其作为高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83)(“高升集团”)的独家保荐人保荐高升集团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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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胜利油气管道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80)的代表律师一方,拟出售旗下联营公司45%股权。该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的主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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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第七大道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97)透过VIE架构方式拟收购一家主要从事开发及营运在线及手机游戏的公司。该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的主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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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永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49)以先旧后新方式配售及认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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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华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51)终止现有购股权计划及采纳新购股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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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要约公司)(股份代号:2289)的代表律师,参与其可能买卖股份事项及可能强制性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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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以下上市公司的年度法律顾问: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89);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2)及永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