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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队

张颂哲

合伙人

boazcheung@dehenglaw.com.hk

概要

张颂哲律师是拥有香港律师执业资格的事务律师。张律师毕业于香港大学,并荣获社会科学学士(政治学与法学)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

张律师擅长处理企业融资、合并与收购、及一般企业商务事宜。张律师对于资本市场工作的经验涵盖首次发行及上市后融资。就首次发行工作而言,他曾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GEM首次公开招股中代表申请上市企业及保荐人。他对于企业上市后融资亦具有经验,例如:配股、供股或直接认购(包括股票及可换股证券)。张律师在合并及收购及企业重组工作中亦曾担任法律顾问。张律师也为已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GEM上市的发行人就有关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的合规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代表项目
  • 作为配售代理国投证券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助力西藏水资源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15)完成价值1.1亿港元的增发配售事项。

  • 代表猫屎咖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69),协助其完成增发配售事项。

  • 参与由阿仕特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由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26)的大股东及若干执行董事拥有的振捷有限公司收购同景新能源全部已发行股份的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项目。

  • 代表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要约公司)(股份代号:1682)参与驕陽國際有限公司收购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项目。

  • 代表杭品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2),协助其完成增发配售事项。

  • 参与由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代表吴兴城投(香港)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收购老恒和酿造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26)全部已发行股份的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项目。

  • 代表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0046),通过其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要约方”)收购和记港陆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15)(“和记港陆”)已发行股本约71.36%,总代价为38.23亿港元买方及就和记港陆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方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按要约价计算约值15.34亿港元。 

  • 代表国联通信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受要约公司)(股份代号: 8060) 协助应对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代表Honor Crest Holdings Limited(精英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28)的全资附属公司)提出的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 代表康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1)向Hony Capital Fund III, GP, Limited全资拥有的First Ki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进行定向股份回购,总代价约值5.61亿港元。该交易构成购回守则下的场外股份购回。

  • 代表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11)发行价值5.9亿港元的可换股优先股。

  • 担任康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1)的代表律师,以协助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全球发售规模超过10亿港元(包括绿鞋选择权)。

  • 参与禅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60)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禅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移动游戏开发公司。 该公司开发和销售棋盘手机游戏,纸牌手机游戏和其他产品。禅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销售其产品。

  • 担任独家保荐人国泰君安融资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88)以发售H股股份的方式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0588)的子公司,该项目为首家A股分拆H股上市的案例。

  • 作为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要约公司)(股份代号:2289)的代表律师,完成其买卖股份事项触发之强制性要约。

  • 担任独家保荐人国泰君安融资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89)以发售H股股份的方式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 担任独家保荐人国泰君安融资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78)以发售H股股份的方式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 担任永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49)的代表律师,以协助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 担任WAC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8619)的代表律师,以协助其于香港联交所GEM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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